金融市場之黃金

國際間最主要的黃金現貨市場包括:倫敦蘇黎世香港、及紐約等地,其他如東京伊斯坦堡等地,亦為黃金現貨交易市場之中心。

一、倫敦黃金交易市場

倫敦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及供需特性

倫敦黃金市場是世界上最大且歷史悠久的黃金市場。早在十九世紀初,倫敦就是世界黃金精煉、銷售和交換的中心。1804年倫敦取代荷蘭阿姆斯特丹成爲世界黃金交易的中心,而倫敦金市於1919年正式成立。倫敦黃金市場的黃金主要供應者是南非,1982年以前,倫敦黃金市場主要經營黃金現貨交易;倫敦遠期黃金市場則於l982年4月開業。

倫敦黃金市場的交易制度很特別,屬於店頭批發市場,同時具有現貨及遠期市場的性質,沒有實際的交易場所,交易乃透過無形方式進行,即由各大金商的銷售聯絡網完成的。交易所會員由具有權威性的五大金商【註1】及一些公認爲有資格向五大金商購買黃金的公司或商店所組成,然後再由各個加工製造商、中小商店和公司等連鎖組成。交易時由金商根據各自的買盤和賣盤,報出買價和賣價。【註1】現行五大金商為Barclays Capital, Deutsche Bank, HSBC, ScotiaMocatta,SG等五家。

倫敦金市具有很強的靈活性;黃金的純度、重量等都可以選擇,若客戶要求在較遠的地區交售,金商也會報出運費及保費等,也可按客戶要求報出遠期價格。目前倫敦黃金市場交收的標準黃金成色爲99.5%,重量爲400盎司。最小交易量則為1000盎司。倫敦黃金市場採用保證金方式交易,保證金金額為契約總額的3%~5%,保證金以外的融資需支付利息。

1919年倫敦黃金市場開始實行每日兩次的定價制度(London Fixing),分別爲上午10時30分和下午3時;該價格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黃金價格,具有金價的領導地位,一直以來都影響著紐約以及香港黃金市場的交易,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黃金市場價格皆以倫敦金價爲標準,再根據各自的供需情況而另行定價。同時倫敦金價亦是許多涉及黃金交易契約的基準價格。

倫敦定價是在五大金商中的N M Rothschild & Sons Ltd【註2】辦公室舉行,透過五大金商與全球各地的交易室連線,一天產生兩次。在每次定價開始時,由N M Rothschild & Sons Ltd所推派之主席對另外4位金商會員宣布開盤價,4位會員代表人再向其所屬交易室回報,輪流接替著將價格向其客戶進行報價,再根據客戶下單需求,由代表人向市場反應,假設對此一價格存有買賣雙方,會員被要求聲明在此一價格下有多少金塊他們願意交易。

若在開盤時只有買方或賣方單方面進場,或是金塊數量買賣數量不平,金價便開始調整直到均衡價格產生為止。接著主席便會宣告價格訂定。值得一提的是,所謂「定價」是指買賣數量雙方差距在25條金塊內,這定價過程會一直持續直到價格可以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為止。客戶可以在定價開始前先行下單,或是根據定價過程中之情況再行下單。為確保任何改變下單指示可以迅速讓主席知道,每一位金商代表人在桌上都有一面小旗子,以方便其接收到交易室傳來改單指示時可以迅速舉起小旗子。只有有人舉起小旗子,主席便不會宣布金價已經訂定,直到滿足市場供需為止,主席才會宣布最後的單一定價。

倫敦黃金市場位於世界黃金交易中的核心地位,其金價相當重要。倫敦幾乎壟斷了世界最大産金國─南非的黃金銷售,使得所有黃金市場的大部分需求都要透過倫敦金市進行交易。而且倫敦黃金市場上的五大金商在國際上也是聲譽顯著,與世界上許多金礦、金商有廣泛的聯繫;五大金商有許多的下屬公司,而下屬公司又與許多商店和黃金消費者有聯繫,這個範圍不僅僅止於倫敦黃金市場,而是擴展到整個世界,使倫敦黃金市場價格成爲世界上最重要的黃金價格。【註2】N M Rothschild & Sons Ltd現已為Barclays Capital取代。

二、蘇黎世黃金交易市場

蘇黎世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

蘇黎世黃金市場成立於1968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發展起來的國際黃金市場,由於瑞士特殊的銀行體系和輔助性的黃金交易服務體系,為黃金買賣提供了一個既自由又保密的環境,加上瑞士與南非也有優惠協議,能獲得南非的黃金進口,以及前蘇聯(俄羅斯)的黃金也聚集於此,使得瑞士不僅是世界上新增黃金的最大中繼站,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黃金的存儲中心,蘇黎世黃金市場在國際黃金市場上的地位僅次於倫敦。【註3】

蘇黎世黃金市場沒有正式組織結構,由瑞士二大銀行:瑞士銀行(UBS-AG)和瑞士信貸銀行(Credit Swiss First Bank, CSFB)負責清算結帳,瑞士二大銀行不僅可為客戶代行交易,而且黃金交易也是這二家銀行本身的主要業務。【註4】蘇黎世黃金總庫(Zurich Gold Pool)建立在瑞士二大銀行非正式協商的基礎上,不受政府管轄,作為交易商的聯合體與清算系統混合體,在市場上發揮仲介作用。【註5】

蘇黎世黃金市場無金價定盤制度,在每個交易日任一特定時間,根據供需狀況訂定當日交易金價。【註6】標準交易之黃金成色為99.5%,報價為英兩/美元,交易單位則為一百英鎊,全日金價在此基礎上波動,無漲停板限制。

蘇黎世黃金市場可分為零售黃金銷售及黃金帳戶投資,黃金帳戶係金屬帳戶(Metal Account)的一種,基本上是一種保管帳戶,其代表某一數量的黃金條塊或是金幣的提領請求權,在存入一定金額至此帳戶後,銀行會將其轉換成相當數量的黃金。黃金帳戶最大的特色在於,可以免除任何的稅賦負擔,此外,黃金保管帳戶內的黃金所有權隸屬於客戶,故銀行的破產或是倒閉,並不會損及保管帳戶內之黃金,故黃金帳戶極具安全性,因此,蘇黎世的黃金交易乃是以黃金帳戶交易為主流。

蘇黎世黃金市場得以迅速成長有其得天獨厚的政治因素,瑞士是永久的中立國,給人們以安全和穩定的印象,因此,它吸引了大量從事購金保值或從事黃金投機生意的顧客。 【註3】全球最大產金國為南非,其他尚包括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及大陸等。 【註4】瑞士二大銀行之前身為瑞士銀行(Swiss Bank Corporation, SBC)、瑞士信貸銀行(Swiss Credit Bank, SCB)和瑞士聯合銀行(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 UBS)三大銀行,瑞士銀行(SBC)和瑞士聯合銀行(UBS)合併後,瑞士由主要三大銀行成為二大銀行。 【註5】「蘇黎世黃金總庫」向黃金主要生產國的南非及蘇聯購入黃金,在蘇黎世出售,使瑞士成為世界上僅次於倫敦的主要黃金交易市場。【註6】此一價格曾為蘇黎世黃金官價,今交易市場類型為店頭市場(OTC)交易,故為櫃檯買賣價格。

此外,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相當完備,不允許查閱私人帳戶,這又符合黃金買賣的特點:買賣一般都是秘密進行的,以避免影響黃金價格,這些獨特的條件為蘇黎世黃金市場的興旺打下基礎,而此吸引人的交易環境,也成為蘇黎世黃金市場的發展優勢。

藉由在全球均有營業據點的銀行作為黃金交易的媒介,最大的優點莫過於黃金相關資訊的取得,以瑞士銀行為例,瑞士銀行是蘇黎世黃金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同時也實行了全球黃金交易一體化策略,在倫敦、東京、紐約市場都派駐了觀察員,每天分析外匯、黃金等市場的情況,向黃金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服務和資訊諮詢,以滿足客戶的需要。

瑞士聯合銀行在瑞法邊境有冶煉能力占世界第二位的冶煉廠,從事收購非標金進行提煉業務。由於手中擁有黃金,因此在實金方面更能為全世界客戶提供服務,包括可以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一至一百克不等的黃金商品。

三、香港黃金交易市場

香港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

香港黃金市場有90多年的歷史,其形成以香港金銀貿易場的成立爲標誌。香港早於1904年已存在市集式金銀貨幣兌換,業者從1910年組織成立「金銀業行」(即本場前身),當時即訂立了簡單行規。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則在政府登記立案,並正式定名為「金銀業貿易場」。

1946年時成立標準金條集團(簡稱金集團),專責鑄造交收用之金條。1962年以前市場交易金、銀外,還包括地區及國際貨幣。1974年,香港政府撤消了對黃金進出口的管制,此後香港金市發展極快。後來更因客觀環境轉變,交易便漸漸集中到黃金買賣。

由於香港黃金市場在時差上剛好填補了美國黃金市場收市和倫敦開市前的空擋,連貫了亞洲、歐洲及美洲的時間而形成完整的世界黃金市場。【註7】香港優越的地理條件更引起了歐洲金商的注意,倫敦五大金商、瑞士三大銀行紛紛在當地設立分公司。他們將交收於倫敦的黃金買賣帶到香港,逐漸形成了一個以「本地倫敦制度」(Loco London System)為基石的無形之「本地倫敦黃金市場」(Loco London Gold Market),而促使香港成爲世界主要的黃金市場之一。【註8】

香港有二個黃金現貨市場。其一是以華資金商佔優勢,有固定買賣場所之「金銀貿易場」。貿易場共有兩種黃金規格。成色為99%的99黃金,每一基本買賣數量為100兩、最小價格波動為每兩港幣5角;以及成色為99.99%的公斤條,每一基本買賣數量為5000克、最小價格波動為每克港幣1仙令。其交易方式採用公開喊價、手勢成交的傳統買賣交易方式,沒有電腦網路可以反應即時行情。

其二則是由外資金商組成,並在倫敦交收黃金的市場;與倫敦金市密切聯繫,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即所謂的「本地倫敦黃金市場」。 【註7】此處所指的美國黃金市場,係指「紐約商業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NYMEX)下的分機構「紐約商品交易所」(Commodity Exchange, COMEX)【註8】「本地倫敦制度」係以基本倫敦合格交割標準之黃金或白銀之非指定帳戶作為報價、交易與交割的基礎。此制度以倫敦合格交割標準制度為基石,建立以本地倫敦金(Loco London Gold)的報價與交割制度。故所謂的「本地倫敦黃金市場」即黃金現貨交易之交易商及投資者,可在倫敦以外之當地買賣倫敦現貨黃金,而交割地點在倫敦,交收標準黃金成色爲99.5%,重量爲400金衡盎司(troy ounce)之黃金。】

四、紐約黃金現貨市場

紐約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

紐約黃金市場,發展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政府於1974年解除限制人民擁有黃金的禁令,自1975年1月1日起允許人民合法擁有黃金之後,黃金交易就逐漸蓬勃發展。在供給方面,目前為全球三大產金國之一;【註9】需求方面則由於地廣人眾及工業發達,故對於飾金及工業用金的實體黃金需求量相當大,在黃金實體需求方面目前為全球第四。【註10】此外,1985年後美元貶值,美國人(主要是以法人團體爲主)爲了套利保值和投資增值獲利,而使黃金期貨迅速發展起來。美國市場黃金交易主要以「黃金期貨交易」為主,現貨交易部分較小,且主要交易市場類型為店頭市場交易。

紐約為美國財政部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黃金拍賣之主要場所,使紐約黃金市場成爲世界上交易量大且活躍的黃金交易市場。

紐約黃金現貨市場為店頭市場交易,交易方式及制度與倫敦黃金市場的本地倫敦制度類似,即交易制度是以倫敦合格交割標準制度為基石,市場上交易者主要為各大黃金銀行與各大交易商,藉由之間不斷的撮合交易產生市場報價。其中,特別需注意的是:紐約黃金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即NYMEX)間存在高度相關,市場價格常受到期貨市場價格的影響。【註9】全球三大產金國分別為南非、美國、及俄羅斯。 【註10】全球黃金實體需求主要市場包括印度、義大利、中東地區各國、美國及中國大陸。

五、東京黃金交易市場

東京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

由於日本本身所生產的黃金數量極少,因此,其交易黃金的來源幾乎都是仰賴進口。日本政府自1973年起,允許日本黃金交易商直接進口黃金並進行銷售,一直到1980年,日本的黃金市場全部解禁,東京黃金交易市場因而得以迅速的發展。

日本的黃金交易並不是採集中交易方式,沒有一個固定的交易場所,而是透過許多黃金交易商進行交易,有些交易商甚至透過網路,提供線上黃金交易的服務。

在已開發國家中,以購買黃金作為最主要投資管道的就是日本。在日本,黃金的儲藏數量每年均以約19%或是10公噸的速度逐年提升,近年來,此速度更是劇烈提升,以2001年為例,當年日本收藏和保值用的黃金消費量為379公噸,比2000年增長了70%,其中個人購買金條70公噸,比2000年多17公噸,其原因無他,全是惡化的經濟環境使然。

六、伊斯坦堡黃金交易市場

伊斯坦堡黃金市場之歷史背景

土耳其政府於1980年開始著手交易市場結構的自由化改革,範圍遍佈各個經濟層面,這當中包含了黃金交易市場之建立與規範。種種改革的初步雛形於1984年完成,而土耳其央行同時間除了訂定黃金、外國貨幣對於土耳其里拉的交換比率之外,亦建立了以里拉為計價基礎的黃金市場指數。1989年起,隨著以外國貨幣計價之黃金市場指數的建立,及資本市場的逐步自由化,土耳其黃金的進出口量逐漸放大,黃金的交易日益興盛,然而為了有效規範黃金的交易,使其能在制度下運作更為完善,交易資訊更能有效率地揭露,1995年7月26日,伊斯坦堡黃金交易所正式成立,土耳其黃金市場逐步邁向自由化,並融入國際市場的脈動,此舉不但便於土耳其國內黃金交易者的買賣,更能吸引國外投資人的加入。

交易所成立後,首先推出黃金現貨交易,並於數年間相繼推出其他產品,如:白銀、鉑金等商品,土耳其黃金交易市場更於1999年10月1日踏出了重要的一步,容許非標準的黃金交易。而貴金屬借貸制度的設立,更為當地珠寶業帶來一個長期融資的機會,使黃金的交易能更貼近顧客買賣需求,這亦主導了交易所近期的發展。

土耳其的黃金買賣方式主要是由被賦予進口黃金權利的中央銀行進口黃金,並於其所設立之黃金市場,由銀行或是指定機構依國際標準用外匯購入黃金,再由銀行或是指定機構以土耳其里拉向一般消費大眾出售。由於土耳其伊斯坦堡黃金交易所在正式營運之前,政府對於管理辦法和政策法規規劃完善,所以開業後的運作並沒有產生過大的市場風險。目前交易所市場分為三部分:貴金屬市場(包括了標準黃金、非標準黃金、白銀和鉑金市場)、黃金期貨和選擇權市場以及貴金屬借貸市場,而交易的貨幣可以是美元、歐元和土耳其里拉,但是各種貨幣之間不得轉換。土耳其對市場採取積極扶持的政策,除了免課徵所有的稅收外,還規定進口的黃金等貴金屬第一次交易必須通過交易所完成,出庫後的條塊再次交易則不需要重新回爐冶煉,使交易更為便利、迅速。

伊斯坦堡黃金交易市場可區分為一般黃金交易市場與非標準黃金交易兩種。一般黃金交易市場所交易之黃金成色必須為99.5%或是99.9%,而交易之黃金重量標準則可區分為1克、10克、50克、100克、250克、與1000克等六種。而非標準黃金之交易,其交易規章由交易所訂定,此種黃金交易成色要求則僅需58.8%或是以上即可,其交易黃金之重量,則可介於1至15公斤之間,黃金交易的相關責任劃分,則由交易非標準黃金之會員彼此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