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合約規格

「黃金期貨合約」規格一覽表
項 目 內 容
交易標的
  1. 成色千分之九九五之黃金
中文簡稱
  1. 黃金期貨
英文代碼
  1. GDF
交易時間
  1. 本合約之交易日與本公司營業日相同
  2.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合約規模
  1. 100金衡制盎司
合約到期 交割月份
  1.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6個偶數月份
每日結算價
  1. 每日結算價原則上為當日收盤時段之成交價,若收盤時段無成交價,則依本公司「黃金期貨合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每日漲跌幅
  1. 最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15%
最小升降單位
  1. US$0.1/金衡制盎司(10美元)
最後交易日
  1. 各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合約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2個營業日,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合約的開始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
  1.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
  1. 以最後交易日倫敦黃金市場定價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imited) 同一曆日所公布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London Gold AM Fixing)為最後結算價。但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未能於最後結算日到期交割作業前產生時,則最後結算價由本公司黃金期貨合約最後結算價決定作業要點辦理。
交割方式
  1. 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部位限制
  1.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之各月份合約未平倉部位總和限制如下:
  2. 自然人300合約
  3. 法人機構1,000合約
  4. 期貨自營商或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保證金
  1.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2.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計算之
  3. 交易人保證金追繳時,交易人得依其與期貨商之約定,以新臺幣繳交,並由期貨商代為結匯為之,其結匯作業應依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倫敦黃金定盤價,係經倫敦黃金市場訂價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td.)同意參照使用。為免疑義,特此聲明:倫敦黃金市場訂價公司與參照該定盤價之標的商品間,概無任何關係,亦不就該商品承擔任何責任。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黃金選擇權契約」規格

項目 內容
交易標的 成色千分之九九九點九之黃金
中文簡稱 黃金選擇權(黃金買權、黃金賣權)
英文代碼 TGO
履約型態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規模 5台兩(50台錢、187.5公克)
到期月份 連續6個偶數月份
履約價格間距
  1. 履約價格未達2,000元: 25元
  2. 履約價格2,000元以上,未達4,000元:50元
  3. 履約價格4,000元以上:100元
契約序列
  1. 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履約價格間距倍數為履約價格推出一個序列,另以此履約價格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上下各推出五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
  2. 契約存續期間,於到期日五個營業日之前,遇下列情形時,即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
    當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契約不足五個時,於次一營業日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契約達五個為止。
權利金報價單位 0.5點(新臺幣25元)
每日漲跌幅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百分之十五為限
部位限制
  1.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2. 所謂同一方未了結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3. 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最後交易日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2個營業日,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到期日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
  1. 以最後交易日倫敦黃金市場定價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imited) 同一曆日所公布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London Gold AM Fixing),以及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之新臺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為基礎,經過重量與成色之轉換,計算最後結算價。計算公式如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 31.1035 × 3.75 × 0.9999 ÷ 0.995)×新臺幣對美元收盤匯率
  2. 但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未能於到期日到期交割作業前產生時,則最後結算價依本公司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及黃金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決定作業要點辦理。
交割方式 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